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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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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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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接受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承担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及实施校内巡视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拟订校内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每一批次校内巡视任务安排和工作方案,经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视组开展工作。

(五)负责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六)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支持校内巡视工作,推动建立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七)承担校内有关巡视工作的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九)完成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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